为期5天!2023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办理危害安全生产类犯罪案件及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理论和实务培训班开班

天眼新闻   2023-07-06 18:50:44

为期5天的2023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办理危害安全生产类犯罪案件及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理论和实务培训班近日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举办。来自全省检察机关重罪检察条线、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等共计120余人参加现场培训,省法院、省应急管理厅派员参加部分现场授课,市县两级法院、公安、应急、安监、工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单位和部门共计169人应邀通过视频转播同堂学习了部分课程。

在开班式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涛强调,举办此次培训班,目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大家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省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自觉扛起服务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时时放不下”的责任感,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要加强行刑衔接,实现安全生产执法司法同频共振,对内强化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协调配合,对外加强与法院、公安、应急管理、矿山安监等单位和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纵向和横向的打击犯罪和社会治理工作合力。要加强推进溯源治理,在安全生产执法司法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提出意见建议,堵塞企业管理漏洞。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贵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李治邦,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为学员作专题辅导,让大家享受了一场丰富的政治理论盛宴。其中论及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与生产安全息息相关。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郭竹梅,以“重罪检察若干问题——以危害安全生产案件为重点”为题,结合自己参与编制的最高检第二十五批指导性案例(危害安全生产类犯罪案件)及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学员全面深入讲解了制发背景、目的、意义及核心内容,解析了危害安全生产类各罪名犯罪案件办理疑难问题认定和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的重点和路径。

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魏红,以“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刑法规则及司法认定——以危险作业罪为例”为题,从“八号检察建议”制发背景、安全生产法律规制进程、我国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刑事立法演变及特点、危险作业罪司法认定问题分析等四个方面,让学员系统、深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危害生产安全类犯罪法律规定。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一级巡视员叶文邦,以“利剑高悬 重典治乱--安全生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浅析”为题,给学员全面细致梳理了危害安全生产领域相关行政部门职能及职责、综合类及煤矿等六类重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新修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解读和适用,系统向学员讲解了安全事故调查及报告制作的步骤、要求和各项规定。

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事故调查处处长蔡龙春,从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概念、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责任追究三个方面,以我省近年来发生的三起重大煤矿安全事故案例,通过播放事故发生现场模拟视频,为学员全面生动讲解了矿山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事故调查处理准备、取证、分析、认定以及煤矿主要涉及瓦斯、水害、顶板、机电、运输、火灾及爆破等几种典型事故原因及认定。

黔西南州安龙县法院副院长陈昌泽,结合其办理的案件,从异地管辖、犯罪构成、罪名认定、法律适用、从业禁止适用及追缴追赔、没收犯罪工具、财产刑适用、预缴纳罚金可行性等常见问题和检察公益诉讼的探索等方面,全方位向学员详细讲授办理危害安全生产类犯罪案件的过程及问题处理。

贵阳市清镇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严啸月,结合自己侦办的煤矿安全事故案,向学员详细介绍了该类犯罪案件侦办的具体过程、侦查取证重点、事实认定及案件的处理等。

贵阳市白云区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陈莉丽、安顺市普定县院第一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周荣花、毕节市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龙婧媛、黔东南州镇远县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萍、黔西南州贞丰县院常务副检察长冯成诚等人分别向学员分享了工作经验。

据了解,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本次培训开班前广泛征求全省三级检察院的培训需求,对应需求设置相应课程,并将具体需求反馈给授课老师,实现教师与学员的供需对应。

参加培训者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全面了解危害安全生产类犯罪案件从行政到侦查、检察、审判、执行的办理过程,对事故发生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对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有了更系统的掌握,有利于提升今后的执法司法办案水平。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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