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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中通国脉公开信息显示,副总经理孟奇、副总经理王国娟、王世超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中通国脉2020年下半年与北京艾姆克电磁兼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光大怡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泛泽云通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苍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家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上述4家供应商向公司销售的设备、材料均采购自公司关联方北京宏泰博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国娟配偶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北京宏泰),并且相关设备、材料在流转过程中未经过上述4家供应商。结合合同内容、货款支付情况、货物流转情况,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上述交易实质上是中通国脉与北京宏泰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但中通国脉未履行相关内部审议程序也未对外披露。中通国脉上述行为违反了当时有效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王世超、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国娟、时任董事会秘书孟奇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决定对王世超、王国娟、孟奇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中通国脉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中通国脉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18亿元,同比下降30.41%;归母净利润-4837.43万元,同比下降6.24%;扣非净利润-4789.22万元,同比下降1.36%;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899.11万元,同比下降42.1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738.29万元,同比上升2.9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636.13万元,同比上升11.81%;负债率64.52%,财务费用900.39万元,毛利率10.32%。
中通国脉(603559)主营业务:为通信运营商提供网络建设、运行维护、信息增值、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等服务业务